申报安徽省绿色工厂,对评价报告编写有哪些要求?

阅读次数: 编辑:吴玉萍来源: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4:44

在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条件、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及《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必选指标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报告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报告编制人员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承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咨询电话:383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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