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6:06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部门,三山经开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农村发展局、商务部门、教育文体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广发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18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2正式行文上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邮箱:zhk3837180@163.com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序号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1

无为市经信局

6611604

2

南陵县经信局

6839322

3

镜湖区经信局

3121436

4

鸠江区经信局

2662956

5

弋江区经信局

3025037

6

湾沚区经信局

8811267

7

繁昌区经信局

7872923

8

经开区经发局

5846016

9

三山开发区

2288031

10

自贸区贸促局

5768168

11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产发部

2881072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刘尧、马慧       联系电话:383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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