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3 15:58信息来源: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阅读次数:编辑:办公室 字体:【  

2022年7月1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了《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7年7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2019年1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启动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2020年、2021年分别予以修订《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2021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芜湖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网络、平台、创新、生态、示范、安全六个维度,聚焦重点企业培育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2021年12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芜湖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着重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同推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出台该《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全市制造业企业中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是推进智能制造工程,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引领我市制造方式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完成芜湖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目标,建成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启动《办法》修订工作,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办法制定依据,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修订过程中,征求行业商协会和科研机构等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7月11日,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办法》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点线面”系统推进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加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宣传指导培育力度,每年认定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五、主要内容

依据智能制造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模式的关键要素芜湖注册并纳税,具有较好经营业绩的工业企业,根据《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评估表》的评分细则,由企业自主申报,经过县市区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单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提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审批认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公布。

六、创新举措

认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要求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评估,且自评等级二级及以上。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制造贯标升级,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明显提升。

七、保障措施

主管部门应对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加强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诊断,提升企业两化融合水平。

上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原则上从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中推荐,对每年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按当年度市级“智造名城”政策给予奖补。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给予支持。

企业被依法终止的;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撤销其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称号;其中因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被撤销的,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经县市区经信部门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更名。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与装备工业科

解读人:戴春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26021

电子邮箱:whsjxjqczb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