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6-25 10:13

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文件、政策、法规,拟定本地区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管理办法,编制本地区关于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查处违法使用粘土砖、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行为。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管理,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协调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中的问题。开展发展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对县级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进行指导,对其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对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和服务。


联系电话:0553-3855187、0553-3878865   
传真:0553-3878865
负责人:杨 权
办公地址:皖江财富广场C2座8层810室(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初审工作
2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3 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
4 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相关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名称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生产企业申报;
2、当地主管部门初审;
3、市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查、核验;
4、上报省墙改办审核;
5、省经信厅审定。
运行要件 1、审查意见;
2、上报企业材料。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做好现场审查、核验工作;
2、处内形成审查意见。

名称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法定依据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企业申报;
2、县(市)、区散装办初审;
3、本处审核,备案登记。
运行要件 1、审查企业上报材料;
2、向企业发放《备案证书》。
责任事项 1、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处内形成备案意见;
3、及时向社会公布。

名称 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3、《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落实投诉举报制度;
2、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结果公示;
4、开展普法宣传。
运行要件 1、投诉举报材料;
2、案件卷宗。
责任事项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名称 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相关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法定依据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实施部门 芜湖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处
运行流程 1、制定方案;
2、申报审批;
3、组织实施;
4、宣传报道。
运行要件 1、实施方案;
2、培训、交流材料;
3、相关标准等技术资料。
责任事项 1、按规定申报;
2、按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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