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4:53

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重点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工业、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应用、有关科技重大项目和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负责人:汤敏娜

电话:3826063、3826196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序号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1

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

2

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3

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

4

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免税确认工作

5

编制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业投资年度导向计划)

6

国家重点技术技改项目的推荐(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项目、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

7

组织实施和制定科技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政策、措施)

8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9

品牌培育工作(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

10

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和高校科研成果的征集发布、产学研对接会)

11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应用

12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转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标准立项)

 

名称 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工作
法定依据 1、市政府“三定”方案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2016年)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2017年)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6、《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发改投资规〔2017〕6号,2017年)。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跨区域等县(市)区未授权项目备案、核准工作受理;
2、合规性审核;
3、局领导批示;
4、印发批复文件。
运行要件 1、企业申报材料;
2、局领导批示。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决定给予备案、核准或者不予备案、核准,按时办结,印发批文。
4、送达责任:通知企业。


名称 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免税确认转报工作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市经信局受理;
2、合规性审核;
3、局领导批示;
4、出具转报省经信厅公文。
运行要件 1、企业申报材料;
2、局领导批示;
3、转报省经信厅公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转报或者不予转报,按时办结。


名称 编制技术改造年度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业投资年度导向计划)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各县(市)区汇总投资项目报市经信局;
2、项目审核,报局领导研究确定;
3、行文转报导向计划。
运行要件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组织申报文件;
3、转报行文。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转发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审核、上报工作;


名称 国家重点技术技改项目的推荐。(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项目、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项目审核;
3、推荐汇总表。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局领导批示;
3、推荐上报。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按程序和要求推荐上报。


名称 组织实施和制定科技规划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政策、措施)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运行要件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责任事项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名称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法定依据 1、市政府“三定”方案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4、《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5、《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6、《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
7、《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初审;
4、领导批示;
5、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推荐文件。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转发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初审工作;
3、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名称 品牌培育工作。(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
法定依据 1、市政府“三定”方案
2、《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
3、《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4、《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专家初审;
4、领导批示;
5、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推荐文件。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转发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初审工作;
3、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名称 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需求难题和高校科研成果的征集发布、产学研对接会)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公开征集;
2、汇总整理;
3、推荐上报。
运行要件 1、转发申报通知;
2、项目汇总表。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转发申报通知;
2、按程序梳理汇总符合条件的难题和成果成果;
3、按要求报送省厅。


名称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应用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领导批示;
4、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推荐项目汇总表。
责任事项 1、按规定转发申报通知;
2、按程序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3、按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名称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转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标准立项)
法定依据 市政府“三定”方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部门 投资与技术创新科
运行流程 1、组织申报;
2、材料审核;
3、领导批示;
4、择优推荐。
运行要件 1、转发申报通知;
2、领导批示。
3、推荐文件。(行业标准立项材料符合要求,即可推荐转报。)
责任事项 1、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坚持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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