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相关内容的回复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芜湖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7:27

近期有部分民众十分关切我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的相关内容,现就民众提出的一系列热点问题做如下回应。

问题一:我市出台的该项政策与省里政策有什么不同?

我市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分为七个部分共32条政策,对比省里《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9条政策,我市增加了3条创新举措,分别是:

第二部分第十二条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房地不一致、登记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变化、无审批手续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制约部分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妥善解决我市民营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参考嘉兴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该条政策。

第四部分第二十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区域交流合作。芜湖是长三角规划II型大城市、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心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成员城市。2020年我市与上海市杨浦区、台州、温州、常州市共同组建了长三角民营经济跨区域发展联盟。为持续推动我市民营企业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产业创新、制度、服务跨区域协同,提出该条政策。

第七部分第三十条党建赋能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和政策政令,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提出该条政策。

问题二: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全市各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加快政策兑现,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政策落地生效。2021年将重点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政策高效落地。全面推动《若干措施》有效实施。发挥全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面,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动力和创造力。

(二)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十行千亿万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开展融资需求摸底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做到应贷尽贷、应担尽担,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用好用活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等政策。实施“上市公司五年行动计划”,抢抓当前政策机遇,大力培育、引进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持续加大上市挂牌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各类优质企业到沪深港交易所、“新三板”、省股交中心上市挂牌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三)进一步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全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加快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全成长链条的支持机制,通过项目支持、创新券、研发后补助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双倍增”。着力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创新成果孵化区。

(四)推动企业智造能力提升。一是实施智能化改造试点。遴选20家企业产值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试点,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改造。二是实施数字化应用试点。遴选40家企业产值规模在1亿元到2亿元之间的“专精特新”企业作为试点,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三是实施精益化管理试点。遴选30家企业产值规模在2000万到1亿元之间“小升规”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作为试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讲好民营企业家创业故事,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系列采访活动,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民营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等。

(六)进一步做实做优企业服务工作。完善企业服务“1+9+N”(1个市企业服务中心、9个县区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N个社会服务平台和机构)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拓宽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规模与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联席会议的质量,拓展企业问题的收集渠道,为更多的企业解困排忧。通过“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各类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力争培训4000人次以上。进一步丰富“易企网+”系列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论坛、沙龙、宣贯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企业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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