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建公司宿舍购房款问题”的答复
联系人姓名 |
任女士 |
来电时间 |
2019-08-16 09:34:15 |
联系电话 |
1385539**** |
性质 |
咨询 |
来电类型 |
其他 |
记录单编号 |
19081610990014 |
来电主题 |
任女士反映一建公司宿舍购房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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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反映:自己家是镜湖区九华山路326号一建公司宿舍6栋111号,十几年前买这套宿舍时会计多算了20个点的费用,现在单位已经倒闭,不知是否能联系上该单位,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自己,故来电反映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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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 2019-08-27 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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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转送日期 |
2019-08-19 10:13:32 |
办理单位 | 限办日期 | ||
反馈单位 | 反馈日期 | ||
办 |
贵办市统一热线服务平台交办单(编号19081610990014)收悉。按交办单所述,来电人反映其家是镜湖区九华山路326号一建公司宿舍6栋111号,十几年前买这套宿舍时会计多算了20个点的费用,现单位已倒闭,不知如何办理。 根据上述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我局梳理认为:原芜湖一建公司厂属住建局管理的改制企业,涉及职工房改房等问题审核认定应是由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进行的。对信访人进行回复要求情况清楚,政策依据充分。因此,对于上述问题建议由住建局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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