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建公司宿舍购房款问题”的答复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联系人姓名

  任女士

来电时间

 2019-08-16 09:34:15

联系电话

  1385539****

性质

 咨询

来电类型

 其他

记录单编号

 19081610990014

来电主题

 任女士反映一建公司宿舍购房款问题




 反映:自己家是镜湖区九华山路326号一建公司宿舍6111号,十几年前买这套宿舍时会计多算了20个点的费用,现在单位已经倒闭,不知是否能联系上该单位,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自己,故来电反映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 2019-08-27 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转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送日期

 2019-08-19 10:13:32

办理单位   限办日期  
反馈单位   反馈日期  




贵办市统一热线服务平台交办单(编号19081610990014)收悉。按交办单所述,来电人反映其家是镜湖区九华山路326号一建公司宿舍6栋111号,十几年前买这套宿舍时会计多算了20个点的费用,现单位已倒闭,不知如何办理。

根据上述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我局梳理认为:原芜湖一建公司厂属住建局管理的改制企业,涉及职工房改房等问题审核认定应是由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进行的。对信访人进行回复要求情况清楚,政策依据充分。因此,对于上述问题建议由住建局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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