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2年前的工龄认定问题”的答复

阅读次数: 编辑:办公室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联系人姓名

  张维

来电时间

 2019-08-15 08:48:03

联系电话

  1775513****

性质

 咨询

来电类型

 其他

记录单编号

 19081566010001

来电主题

 92年前的工龄认定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母亲19846月因征地补偿进入芜湖工农鞋厂工作,厂2003年因国企改制倒闭,厂里给按照19842003年共19年一次性买断工龄,因厂里失误一直未把我母亲办理转正手续,故2003年补办时认定我母亲92年转正,2003年后我自行缴纳社保,上个月办理养老保险时,社保局认定我社保缴纳时间为:1992-至今,进厂档案上记录了84年进厂工作,但社保局认为84-92年属于临时工,不算工龄。我母亲在厂里连续工作19年是事实,有进厂合同和档案,当初买断工龄时厂方也是按照19年一次性给我买断的,现在社保局不认定我母亲84-92的工龄是否合理?




请抓紧调查办理,于2019822月日前将分管领导签发的拟回复意见通过平台反馈,回复意见中要有与留言人的沟通情况,同时附有经办人的职务、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5111371

转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送日期

 2019-08-15 08:50:48

办理单位  / 限办日期  /
反馈单位  / 反馈日期  /




贵办市统一热线服务平台交办单(编号19081566010001)收悉。按交办单所述,来电人反映其母亲1984年6月因征用土地进入原芜湖工农鞋厂工作,由于企业原因一直没有到劳动部门办理进厂招工手续,直至2003年补办手续认定为1992年进厂,但企业改制时计算经济补偿则从1984年进行补偿的。现达到退休年龄,虽个人档案上有1984年进厂的记录,可社保部门只认定其工龄从1992年起至今,认为不合理。

根据上述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我局梳理认为:原芜湖工农鞋厂属镜湖区管理的改制企业,涉及职工退休工龄的审核认定则又是由人社部门依据相关社保政策规定进行的。对信访人进行沟通或回复要求情况清楚,政策依据充分。因此,对于上述问题建议由镜湖区及人社部门进行回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